描写偶像的作文700字七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描写偶像的作文700字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上世纪80年代,意大利的一座豪宅中,一个贴着魔术师真人海报的房间里,一个小男孩盯着小胳膊里抱着的生日礼物——篮球,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一个偌大的足球场,草皮很棒,一帮小孩在草地上奔着,脚下灵活的摆弄着那个足球,那姿势仿佛是未来的球王。在球场的另一侧,一块水泥地,一个破木板篮球框,一个黑人男孩在场上和自己的影子进行行云流水般的斗牛,他一次又一次的投篮,上篮和假动作,仿佛与他单挑的不是他自己的影子,而是乔丹,魔术师这些篮球名宿,他的名字,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这就是科比的童年,当科比小时候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他身边的白人同学总是说:“就你还想进NBA?回家睡觉去吧!”大部分的篮球巨星都出自平民区,所以,有人说科比很幸运,他不用担心回家没有面包吃,但是,请你别忘了,科比那扎实的基本功是吃出来的吗?
19XX年,科比放弃参加大学,去了NBA选秀,那时,科比是绝对热门的状元人选。但是,他没有得到很高的顺位,那时艾佛森是一名控卫,科比是得分后卫,76人不需要科比,即使科比在与76人的主力斯坦德克迈惹的单挑中,把他十足的修理了一顿,可76人的管理层似乎不愿意冒这个险,它们最终选择了艾佛森。而科比,在13顺位被黄蜂选取,随后被交易到湖人,而科比没有穿着黄蜂球衣打过一场球,由此可见,NBA所有球队都不愿要一个17岁的少年来冒险。湖人不一样,由于奥尼尔要来,他们有时间来培养这个桀骜不驯的家伙。
其实,关于科比一致的赞美声是他的篮球精神很像乔丹,一样的争强好胜,不屈不挠,一样的勤奋不倦,将篮球视为生命;他的后仰,他防守的步伐,还有他的绝杀,和乔丹如出一辙,还有不要忘了科比手中也有总冠军戒指……
我喜欢科比,喜欢他的坚强,喜欢他的不服输,更喜欢他的后仰。也许你可以找出100条1000条不喜欢科比的理由,但我还是喜欢科比。
如今,科比是一个在联盟里征战了17年的老将了,他手中握有5个总冠军戒指,岁月不饶人,他总有倒下的一天,但请你记住,科比陪伴了一代人成长,或许你现在喜欢詹姆斯,杜兰特这些篮球界的新星,当请别忘了,那些年,科比给我们的感动……
老妈一点不老,今年芳龄三十有二。老妈在我眼里,简直就是我的超级偶像。不但时髦,还“饱读诗书”。不信,就听我慢慢道来。
先说老妈的爱美吧。老妈天天吵吵着没衣服穿,打开她的大衣柜看看吧:格式款式不同的毛衫一排排、长裙短裙一套套、各式粗布细布的牛仔裤一条条、长靴短靴圆头鞋方头鞋一双双。那阵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以前是开商场的呢!什么上衣搭什么裤子、什么裙子挎什么包。呵呵 ,真是好不疏忽啊!老妈不仅穿着讲究,对那张脸的护理也有自己的一套呢。今天蜂蜜活鸡蛋清、明天就是薄薄的黄瓜片,涂在脸上一层层,贴在脸上一张张。一丝不苟的。弄得老爸每次买鸡蛋黄瓜时都不知道买多少了。 别以为我老妈就知道美在外表啊!
要是那样,她怎么会成为我的偶像呢。老妈最让我佩服的是:无论她有多忙,每天总会抽出时间读书,这一点,是很多做了家庭主妇的人做不到的。听妈妈讲,她在学生时代,无论在家还是在校,读书都是她最大的乐趣。正因为如此,小时候,每天都是听着妈妈讲的故事入睡。那时候,我小小的脑子里装满了童话: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小矮人、 执着的人鱼公主。六七岁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读《水浒传》虽然有很多东西也许我还不明白,但是我却深深的记住了:忠义的“及时雨”宋江、鲁莽冲动的“黑旋风”李逵、被恶势力逼得走投无路的“豹子头”林冲、粗中有细的“花和尚”鲁达。他们的行为和忠义深深的感动着我。 还有《西游记》:一路降妖除魔、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他的聪明、机智、勇敢、对师傅的忠心耿耿都让我拍手称快。
还有那个胖胖的猪八戒,虽然有时候小心眼、好吃懒做,但是还是蛮可爱的,“人无完人”嘛!老妈不仅读中国古典名著,世界名著也是读了“一堆堆”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巴黎圣母院》等等这些经典的还有那些不经典的,想起哪个就给我讲一通。上来闲情雅致还背诵《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 在老妈的影响下,我喜欢上了读书,寓言、童话、连环画。看起来也是爱不释手。妈妈说,我读书的时候是最可爱的时候。呵呵,这是我会立刻告诉老妈:“你读书的时候也是你最美的时候。” 老妈说了,她最舍得投资的事只有两种:要么买衣服,要么买书。”怎么样?我的老妈够厉害吧!这叫内外兼修! 就凭这些,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是老妈的忠实粉丝了!
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相当的羡慕我了啊?
我的偶像,说起来有很多,其实也不多,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你的偶像,你可以往他的各种发面去想,去学, 但是终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每天幻想能够早日见他 ,因为他好像就是你人生中的一部分了,下面我就来介绍我的偶像吧。
他呢 是一个天才男神,国名校草就被他轻易夺走,可能啊,有的人会说他那里不好怎样的,但是我一向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因为在他们眼中有好的人,有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人,当然在我眼中也因该有啦 ,在我眼中最完美的就是他。
他出道9年,虽然我也是这几年认识他的,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晚,我觉得我现在这几年认识他,跟他出道认识他的人没区别 ,我了解他比了解自己还多,虽然我也知道, 现在我这个年龄应该把学习放在第一位,但是我感觉我关心他几乎成了常态,自己都没有办法控制。
那一年,电视剧古剑奇谭上演,百里屠苏这个不起眼的角色,忽然在网上红了起来 ,我也是在那时候喜欢上他,因为他演古剑,就算是他从新出道,跟杨幂再次合作了一部电影, 怦然星动 ,网络上的流言蜚语,说他是靠杨幂红的 ,说他跟杨幂有私情,我当时知道这些事情,生气的不得了,这些黑粉是有多能编啊,披个头发都能当尼姑了,真以为他的粉丝是吃醋的嘛,这样说别人自己心里过得去吗。但是他好像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工作照样进行,好像发生的事就像泼出去的水使得,在他眼中什么都没有,更别说愤怒和眼泪了。
前几个月 ,我正在上课,老师开电脑用课件时,跳出了一条新闻,新闻题目是艺人深夜开车撞桥墩,同学们都在惊讶,但是我周围的同学好像故意让我不看,直到下课,听到不同年级的学生再说,他出车祸了,我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教室,打开手机 看到了那条新闻,我几个好朋友过来说,没事,他很安全。我把手机一放,埋头大哭,虽然我知道,全世界只要是他的粉丝看到这些信息,心里都很伤心,脑子里肯定全是他出车祸的事,担心他有没有受伤,直到他顺利抵达罗马,我们心里才安心。
他不是别人说的那种人,他没有破坏其他艺人生活,他没有逃逸车祸。他开演唱会,粉丝们买票进去,他都会悄悄的把票退了,把钱还给他们。在机场,有粉丝接机,如有摔倒,或者掉东西了的,他会弯腰去扶去捡,有几个艺人能做到这样。
这就是我的偶像,同时也是我心目中的男神,国名校草。
李易峰,拽而有理,拽而峰狂。
他是我生命里的字眼;他是一个上帝派给你的侍卫;他是一个让你又爱又恨的人,他是一个给予你生命的人;但是你从来没有感谢过他,他有个可爱的名称“父亲”。 上帝永远不那么顾忌人,父亲对任何人来说都不仅仅是个词汇,不仅仅是个代言词,而是一团扑面而来的血统气味,他是一个百慕大三角,让你永远猜不透他,他是一位上帝人给你命定的神,你无法选择,也无法挑剔。他是一个成功者,而在我看来,至少在以前我总认为他是一个失败者,不仅仅因为一个原因,而是许多原因,但从那件事以后,我认为他是一个成功的人。
数多年前,在我小时候,一场高烧让我痛都不知道来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而引发的一场高烧,我就像一只无知的小仓鼠躲在一个潮湿又阴暗的小洞静静地等待猫的到来。而那时,我眼中的猫是我的父亲,因为他的一切让我恐惧,他远远地走了过来,我用两只大大的眼睛平静地望着他,他不由分说的给了我两巴掌,我已经习惯了这种东西,我就像在演偶像局,熟悉了这种剧情。但片刻之后,他又轻轻地半跪在地上,拭擦着我脸上大豆般的泪水,把降温贴贴在我额头上。这温暖的举动有点让我陌生,我害怕地退了两步,他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把我抱起,乘上电梯,带我去医院,行动上满是焦急。 他随手拦了一趟的士,把我轻轻地抱进去,他用最焦急的口气对的士司机说,最近的医院。他一路上都在叹气,我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在医院,他弄完所有的事情,坐在我的床头,轻轻地把我刘海抚摸上去,对我说了一些话,可是记忆已经太模糊,让我不记得了。但是我依然记得那份温暖始终埋葬在我内心最深处。 过了几天,我就大病痊愈了,我又开始疯疯癫癫,我像小燕子一样风风火火的,不过自从大病过后,身后远远地不出几米,总有父亲的陪伴。他像一只狼盯着他的猎物,盯得死死地,生怕下一秒就被别人抢走。他不让我玩水,不让我吃热气使我咳嗽的零食,他不让我......总之,只要有危险,只要让我又发烧的东西,他统统不给我干。不过,我觉得我自己过的很满足,至少身边多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父亲。从那以后,我把所有的埋怨变成了喜爱;把以前的失败父亲变成了成功父亲,至少我知道,他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或许以后那个明星都没有怎么动人,可爱。 正像上帝所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他是上帝给我派来的天使即使不能让我选择他,但是我知道他有多爱我。
他永远都是我的偶像,我的父亲。
岁月难得沉默,秋风厌倦漂泊,夕阳赖着不走挂在墙头舍不得我此刻我正单曲循环着胡歌的这首老歌,还记得当时的他是个大侠李逍遥,而他就此变成了我的偶像,看看如今的他我经常会感叹时光果然很公平对谁都不仁慈,他再也不可能是万千少女迷恋的逍遥哥哥了,而他在我的字典里从偶像变成了榜样。
上帝很公平,不管在谁的人生里它都会分配挫折给你,胡歌也不例外。对于他的挫折,大多数人都知道就是那场毁容性的车祸。当时正是他事业上升期,这换成谁也不能接受这个打击,胡歌自己也是短时间内没有走出这个阴影。他眼睛缝的针,我们现在也能看到明显的痕迹,而那时的他在戏里几乎都是偶像角色,他认为自己已不可能继续在演员这条路上走下去,甚至想过转行。而阴霾始终会走过的。胡歌想到自己的粉丝和剧组还在等着他的归来,没有谁放弃他,所以他更不能放弃自己,逐渐走出黑暗,他也敢面对自己的这段挫折,拍戏主动要求掀起刘海。正是如此敬业并敢于面对过去的他练就了梅长苏。《琅琊榜》里的梅长苏仿佛是他人生的缩影,正因为感同身受,所以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我每次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总会告诉自己看看你的偶像胡歌,几乎快到了死亡的边缘,还可以走出阴霾,自己的小困难简直九牛一毛。
最近他既让我骄傲又值得我学习的就是去读书学习,现在的他事业可谓已是高峰,正如林依晨所说他知道平视自己,知道自己要做一个怎样的人。他不在乎名利,依然追求自己,这是很多人登上山顶已忘了在山脚下的初衷,而他很清楚。淡泊名利,追求最初的梦想,这是我必须学习的,因为两年后的我也将步入职场,自己必须认清自己,不能被一点小名利蒙蔽双眼。
偶像在我眼里就是学习的对象,我们喜欢他给我们带来好作品,模仿他身上的正能量,这才是我们对偶像该有的理解。我很喜欢胡歌说过的一句话我想只有在无知年代里,人才会沉迷于瞬间的花彩,因为智慧的光芒往往是持续而朴素的是的,我已不在无知年代里,我不再沉迷于胡歌的外在,我最喜欢的还是带给我正能量的朴素人生道理。
童年的时光是最美好的,欢声笑语填充着一切。我们就这样无忧无虑的长大。长大了,成熟了,但却发现遗失了最初的美好……——题记
最初的.我们,最初的那段时光,最初的天真无邪;你都还记得吗?那些年,我们一起坐在电视机前追剧的情节你都还有印象吗?我们曾一起在电视机前挥洒泪水、绽放笑容,一起度过这属于我们的童年。这一切的一切你还记得吗?
那些年的美好,那些年的难忘;那些年的点点滴滴都是我最美好的回忆!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偶像剧,你都一一记得吗?那些年,我们曾经一起追过、一起追过那《一起来看流星雨》,剧中的那些情节,那楚雨荨与慕容云海是那么的让我们难忘,多少次我们都好像融入剧中,我们和他们一起哭一起笑,也一起在属于我们的美好童年里,一起面对这流星雨许愿。
我们曾许下这样的愿望:愿我学习优异,愿我变得更自信,愿我成为大家的骄傲!
时光飞逝,晃眼之间我从一个稚气的小女孩蜕变成现在成熟的自我。当年的愿望也都实现了,现在的我,学习成绩优秀,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同学们崇拜的偶像,家长眼中的乖乖女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骄傲,使我更自信,本也该使我很开心,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开心。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在大家看来满是优点的优点束缚着我的快乐。就是因为这些有这些优点,我只能每天拼命的学习,达到他们对我的期盼,拼尽全力,不让他们失望。可我真的很想说:“我不想这样,这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而我想要的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时光不可能倒转,逝去的童年也就永远逝去了,但我们追过的偶像剧却能再次回放。于是,打开电视,再次观看,体会当时的心情,就这样我们早回了当时的快乐。笑容再次绽放。这些都是因为我们明白了,明白了:这些都是我们该经历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不经历风雨也能见彩虹,哪怕是在偶像剧中,楚雨荨与慕容云海也都是经历了风雨最后才得到完美的结局。
所以,这一切都告诉我们:快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想到这,我似乎真的很开心,我真感觉现在的烦恼更本不是烦恼,因为这些都是我成长路上必须经历的。我会更加勇敢的往前冲,我也会把握属于我的快乐。
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偶像剧是我们最美好的回忆,我会埋藏心底。我会凭着这,我会坚定信:往前冲。我会相信我的明天会更好,我会见到这最美的彩虹!
上世纪80年代,意大利的一座豪宅中,一个贴着魔术师真人海报的房间里,一个小男孩盯着小胳膊里抱着的生日礼物——篮球,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一个偌大的足球场,草皮很棒,一帮小孩在草地上奔着,脚下灵活的摆弄着那个足球,那姿势仿佛是未来的球王。在球场的另一侧,一块水泥地,一个破木板篮球框,一个黑人男孩在场上和自己的影子进行行云流水般的斗牛,他一次又一次的投篮,上篮和假动作,仿佛与他单挑的不是他自己的影子,而是乔丹,魔术师这些篮球名宿,他的名字,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这就是科比的童年,当科比小时候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他身边的白人同学总是说:“就你还想进NBA?回家睡觉去吧!
”大部分的篮球巨星都出自平民区,所以,有人说科比很幸运,他不用担心回家没有面包吃,但是,请你别忘了,科比那扎实的基本功是吃出来的吗?
20xx年,科比放弃参加大学,去了NBA选秀,那时,科比是绝对热门的状元人选。但是,他没有得到很高的顺位,那时艾佛森是一名控卫,科比是得分后卫,76人不需要科比,即使科比在与76人的主力斯坦德克迈惹的单挑中,把他十足的修理了一顿,可76人的管理层似乎不愿意冒这个险,它们最终选择了艾佛森。而科比,在13顺位被黄蜂选取,随后被交易到湖人,而科比没有穿着黄蜂球衣打过一场球,由此可见,NBA所有球队都不愿要一个17岁的少年来冒险。湖人不一样,由于奥尼尔要来,他们有时间来培养这个桀骜不驯的家伙。
其实,关于科比一致的赞美声是他的篮球精神很像乔丹,一样的争强好胜,不屈不挠,一样的勤奋不倦,将篮球视为生命;他的后仰,他防守的步伐,还有他的绝杀,和乔丹如出一辙,还有不要忘了科比手中也有总冠军戒指……
我喜欢科比,喜欢他的坚强,喜欢他的不服输,更喜欢他的后仰。也许你可以找出100条1000条不喜欢科比的理由,但我还是喜欢科比。
如今,科比是一个在联盟里征战了17年的老将了,他手中握有5个总冠军戒指,岁月不饶人,他总有倒下的一天,但请你记住,科比陪伴了一代人成长,或许你现在喜欢詹姆斯,杜兰特这些篮球界的新星,当请别忘了,那些年,科比给我们的感动。
文档为doc格式